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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喇叭播放鸟叫诱捕“秧鸡” 重庆三被告人非法狩猎获刑罚

来源:民法院报发布时间: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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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利用喇叭播放鸟叫诱捕“秧鸡”

重庆三被告人非法狩猎获刑罚

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李炏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男子田某、刘某某、蒲某某用喇叭播放鸟叫诱捕“秧鸡”(白胸苦恶鸟)12只,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到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重庆市开州区行政区域为禁猎区,禁猎期为202041日至2025331日。2022425日,被告人田某、刘某某、蒲某某三人携带猎捕工具,来到重庆市开州区某村猎捕“秧鸡”。被告人田某先利用携带的喇叭播放“秧鸡”叫声,蒲某某则用手电筒寻找猎物并用抄网进行捕获,再由刘某某协助田某将“秧鸡”装入网兜。其间,三被告人猎捕“秧鸡”12只。被告人田某、蒲某某被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刘某某逃离现场后主动投案。经认定,“秧鸡”系白胸苦恶鸟,属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三被告人使用的喇叭、照明设备等猎捕工具,属于禁止使用的电子诱捕装置和禁止使用的夜间照明行猎方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刘某某、蒲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三人共同故意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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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编辑:赵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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