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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部浏览量:31发布时间: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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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策引领,政府推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支持全产业链的产业集群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在编制规划和制定政策时,把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作为重点方向和重要内容,打造农业产业集群。一方面,强化政策引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有序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培育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的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另一方面,加大项目扶持。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中央财政共投资344亿元,支持建设10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8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109个农业产业强镇,从省、县、镇不同层面,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集群。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聚焦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各环节建设,促进“产加销服”“科工贸金”“农文旅教”全产业链发展,建成了一批产值超1000亿元重点产业集群和产值超100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有力带动引领了乡村产业发展。

二、关于加大龙头企业支持力度

龙头企业是乡村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出台系列政策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加大培育力度。农业农村部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持续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目前,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已达1547家。同时,指导各地建立龙头企业培育认定体系,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9万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近1.8万家,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新雁阵”。二是加强财政支持。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明确要求所选主导产业必须有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对联农带农机制完善、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中央财政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三是优化政策环境。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系列就业补贴、税费减免、信贷优惠、贷款延展、租金减免等政策,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2019年,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明确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联合体发展的政策措施。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农业农村部向金融机构推荐农业企业享受专项再贷款、支农支小信贷优惠政策。据调度,4万家农业企业享受信贷优惠政策,授信总额近2000亿元。

三、关于加大支持乳业产业集群

奶业是现代农业和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乳业产业集群发展。一是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亿元,支持建设天津市宝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8个乳业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85亿元,支持建设河南济源市梨林镇、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等22个农业产业强镇发展乳业。三是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5亿元奖补资金,支持建设天津都市型奶业产业集群、陕西关中奶山羊产业集群、河北环京津奶业产业集群、辽宁良种奶牛产业集群、新疆兵团军垦奶业产业集群等5个奶业产业集群。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营销,健全经营组织和服务体系,推动乳业集群化全链发展,提升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大力度推进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细化落实,以规模种养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为支撑、以现代商贸物流为引领,聚力打造集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业态丰富、创新活跃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农村部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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