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东光县:未结旧案被激活 执行干警获赞许
本网讯(于荣双/曾宪杨)2022年9月6日早晨,单位传达室司师傅来到执行指挥中心,交给李圣磊主任一封信,信从河间寄出,但信封上没有署名,他以为是类似往日的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便习以为常的拆开信件,甚至拿出来信来访登记簿准备登记,但他打开一读,随即大喝一声,面露憨笑,原来是一封申请人寄来的感谢信……
2009年,来自沧州河间的沈某某与马某某在东光承包了二百多亩土地种植棉花,东光是棉花种植大县,上下游产业链齐备,沈某某在经营期间结识了从事棉花收购的刘某某,双方初期合作比较愉快,刘某某在收购棉花后回款及时,熟识后,双方便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偶尔的回款不及时未引起沈某某和马某某的警惕。在最后的一次交易中刘某某拉走了价值近13000元的棉花,而后杳无音讯。远离家乡、举目无亲,在多次上门追讨货款无果后,二人无奈将刘某某诉诸法院。
因刘某某下落不明,法庭经过缺席审理,最终判决刘某某给付沈某某、马某某货款1292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也因为刘某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未能将货款执行到位。带着遗憾,最终 二人在承包期满后离开东光,回到老家河间,同时案件也因为执行人员的更迭和时间的绵延前续,最终以卷宗的形式沉睡在档案室。而唤醒它的是2022年8月底的一次通话,沈某某在回到河间后慢慢地放弃了案件执行的希望,直到他无意间在手机上看到东光法院发布的一期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才重新燃起希望,他试着拨打了其中的执行热线,而接听的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执行指挥中心李圣磊主任,了解案情、台账登记、挂笺流转,按照东光法院执行局制定的信访案件(恢复执行案件)办案流程规范,最终案件在次日早晨来到执行信访团队的具体承办人手中,而接踵而至的便是卷宗调取、现场调查、查人找物,做到让案件在环节中高效推进、环节间无缝衔接,最终在走访到村干部时,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某在外出躲债几年后再次返乡,目前工作固定、收入稳定,而案件也在执行干警和刘某某见面的当日顺利办结。
案件从来电通话到案款到账用时不足三日,沈某某和马某某在领取案款时也是觉得有些意外,没想到十几年的案件能在通话之后的三日内得以高效执结,所以在回家后让其亲属代书感谢信寄至东光法院表示感谢。我们想说,案件或许会因为种种因素导致执行不能,但这类案件绝对不会一直沉睡,因为我们的执行干警在案款的追讨之路上会风雨兼程、一往无前。
供稿: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